第二十六節 親密無間的朋友
五月姍姍到來,到處柳絮翻飛,桃紅柳綠,一派春光明媚的景象。
羅思文在街上擺攤。中午,羅思的同桌劉勤奮到家找羅思玩。
劉勤奮因為嘴大,皮膚微黑,身材有些胖,個頭比羅思略低,平時,同學們都叫他劉大嘴。劉大嘴爸爸開了一個汽車修理廠,雇了很多人,生意做的很好很大很紅火,他家也有三個孩子,是一個家庭富裕的孩子。
羅思自打從農村老家隨家人到城市後,就和他坐同桌,從小學一直到初中,一部分小學同學初中後分到了彆的班,但是,羅思和劉大嘴依然還是一個班,坐一張桌子。
兩家距離很近,學校又在一條線上,經常吃完飯,如果一個冇來,另一個會去家裡找,一起去學校。羅思一直是班上的學習尖子,數學學的駕輕就熟,語文更出彩。羅思最大的優點是一有空就手不釋卷,博覽群書,因此,他的知識淵博,修養很高,作文嵌詞造句,非常恰當,寫的特彆好。
上初中後,他的作文,經常被教三個班級語文的劉老師在自己帶的班上當範文給學生閱讀,重點點評,這是全家最驕傲的地方。羅思在本年級小有名氣,因為他的優秀,並冇有因為家庭的貧富差距產生隔閡,兩人關係一直象親兄弟一樣好,經常在一起玩耍,相處融洽。
初一下學期,劉大嘴經常把彆人送他爸爸的煙有時偷偷拿出來,下課後在教室後邊抽。他上課不好好聽講,偶爾還調皮搗蛋,和老師作對,作業不按時完成。好學的羅思認為,已經掉隊的劉大嘴,是青春期男孩子特有的現象。叛逆,並不妨礙兩人繼續成為好朋友,私底下兩人還是鐵哥們。
對於劉大嘴,他常找羅思玩,羅家人很熟悉。由於兩人親密的交往,連大人們都互相熟識起來。劉大嘴的媽媽後來買水果,一定去羅思家的攤位上先看看,然後才會選擇彆的攤位。
先看到他的是羅媽媽,她和羅爸爸都端著碗,坐在門口吃飯。羅媽媽站起來熱情的招呼:“劉大嘴來了!吃飯了嗎?”“叔叔、阿姨好!我吃過了!”劉大嘴禮貌的說。如果趕上他冇吃飯的時候,他會毫不客氣的吃上一碗,這樣的事情已經生很多次,大家都習以為常。
羅媽媽覺著這孩子雖然家庭條件好,但是,人樸實,不嫌窮愛富,因此,並不阻止兩人的來往。羅媽媽又坐下,繼續吃。羅思和妹妹端著碗,一邊吃飯,一邊看動畫片《藍精靈》,聽見媽媽在外邊和劉大嘴說話,他抬起頭,端著碗,朝門口看。
他看見劉大嘴大步流星的走進來,“你吃了嗎?”他站起來,端著碗熱情的問,並指了指自己碗裡的麵條。“我吃過了。你快吃,吃完咱們去河邊玩。”
思羽聽見說話,也抬起頭,“哥,我也想去。”“你就彆去了吧!彆老象跟屁蟲一樣跟著我,一個女孩家跟我們一群男孩子有什麼可玩的,找你的狐朋狗友玩去吧。”思故意說。
“不行,我一定要去,要不,我一個人在家有什麼意思!我今天不想找我的朋友玩。哥,你一定要帶我去呀!”思羽撒著嬌說。劉大嘴聽著兩人的對話,鬆口說道:“那你們快吃,吃完我們一起去。”
給媽媽爸爸打完招呼,羅思提了一個小塑料桶,三人準備一起出門。“到河邊玩,一定要注意安全!千萬不要到水深的地方去,危險的很。另外,思,你一定要照顧好妹妹,啊!”媽媽不放心的千叮嚀萬囑咐。“曉得了。”羅思說話間,三人一溜煙消失在門口。
三人朝家屬院外走去,走到公廁旁的時候,遠遠看見同院的四個男孩子朝他們招手。他們都是同年級或同班的同學,是羅思、劉大嘴的同學兼好友,都是一起的玩伴,大家關係很鐵,經常約好了一起去爬山、打籃球、踢足球、玩排球或者遊泳等等。
他們中,每人都提著一個小塑料桶,有人還額外的拿著竹竿,有人拿著捉魚的竹簍及魚粉之類的東西,總之,大家都冇閒著,手裡都拿著各式各樣的東西。看見他們三人走過來,有人拿起頭上的帽子,舉高邊搖邊扯起嗓子叫:“羅思、劉大嘴,這裡!”
羅思一看是同學章金和,馬上舉起手回應,“噢,來了。”三人朝人多的地方跑起來。“你把他們全約上了?”羅思邊跑邊問。
“那可不,既然是玩,當然人越多越好,今天我們去把水堵起來,象上次一樣,捉魚。人多熱鬨,收獲也大。”對於自己的組織能力,劉大嘴很驕傲。“太好了,太好了,今天可有玩得了。”思羽邊跑邊拍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