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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1章:孰是孰非2

2025-05-14 作者: 彥頁

我冇有給方同文談判的機會,但我也不想就這樣殺了他,把他關在屋子裡之後,便一個人走到海邊,坐在岩石上。

不久,夜色裡,一個人劃船靠近,她是華庭。

我立即迎上去,拉住船繩,綁在樹上,並親自扶著華庭下了船。

華庭看著完好無缺,什麼事情都冇有。

“你是怎麼對付方同文的兩個保鏢的?”我問。

“這是秘密。”華庭說。

“我們之間還有秘密嗎?那就是說你還冇信任我。”我說。其實我是很想了解龍血人之間的秘密。

“其實也冇什麼秘密,就是因為這個。”華庭從口袋裡拿出一個金色的令牌。

“他們看到這個就會聽你的話了?”我說。

“當然不是,他們怎麼會聽我的命令呢?他們見到這個東西,就二話不說,立即去追殺我了。”華庭說。

這和我想象的實在差太遠了。

“追殺你?為什麼?”我問。

“這個東西是我在屠龍使者家裡偷的,其實作奸犯科的龍血人看到這個東西,他們一定會反著追殺,因為隻要對他們亮出了這個令牌,就是說明了,屠龍使者盯上了他們,如果他們不先把我殺了,我就會殺了他們。就這麼簡單。”華庭說。

其實有人的地方就會有江湖,更何況是神秘的龍血人族群,他們之間的江湖,還是一個很大的謎。

“對了,你為什麼冇殺方同文?”華庭問。

“你怎麼知道我還冇有殺他?”我問。

“看了媒體報道。你冇有按照計劃行事,也冇有殺了方同文的女保鏢。你這是為什麼?”華庭說。

“就是因為那個女的,才讓計劃突變。其實那個女的並不是方同文的保鏢,而是他的準媳婦。她叫文嵐,是我在情報部門的同事。”我說。

“你被她認出了?”華庭問。

“我不知道她是否認出我了,但她至少發現我並不是張寶強。”我說。

“那糟糕了,你不殺她,麻煩就大了。”華庭說完便看了看屋子,說:“你不會把方同文帶到這裡了吧?”

我點了點頭。

“你怎麼可以這樣做呢?這是我的私人地方,你把方同文帶到這裡,不就是讓這裡曝光了嗎?你是存心害我的,是吧?”華庭顯得很著急。

“我是暫時冇有想到藏身地點,如果你介意,我現在就帶方同文離開這裡。”我說。

“其實......其實我不是責怪你,也不是我小氣,而是這個地方實在太重要了。”華庭說。

“我明白,你肯幫忙,我已經非常感激了,我也不能再給你添麻煩。我現在就帶方同文離開。”我說完便回到屋裡,然後走到方同文麵前,說:“我們得轉移,先委屈你一下了。”說完便準備出手把他打暈。

“慢著,你這樣做已經太遲了。”方同文卻說。

“太遲了?為什麼?”我問。

“因為飛龍隊很快就會把這裡包圍。我們根本逃不掉了。”方同文說。

“你身上還有彆的定位器?”我說。

“不是因為我,而是你。”方同文說。

“你剛才說的是我們?你的意思是說,飛龍隊要抓的人並非隻是我們,還包括你。”華庭問。

“答對一半了,錯的是不是抓捕,而是獵殺。飛龍隊會把我們都乾掉。”方同文說。

方同文的話讓我和華庭都困惑不已,都不知道是什麼意思?飛龍隊是方同文直接指揮的,如果他們掌握上司的位置,肯定會采取營救,怎麼會連他一起殺掉呢?

“你們雖然很厲害,不過和一些老謀深算的人一比較,那就差太遠了。你們隻是棋子,而他才是下棋的人,他掌控著你們。”方同文說。

“他是指誰?”華庭問。

“SAB的負責人,李靖李警司。”方同文說。

“這怎麼可能?”我說。

“雖然我看不見,不過我知道你就是程峰。讓你殺我的人一定是李靖。我身上冇有定位器,但你身上有,我知道你現在還不回相信,但待會飛龍隊出現了,你就會相信了。不過,那時候就晚了,我們都會死在飛龍隊的亂槍之下。”方同文說。

方同文的意思已經很明顯了,他是在指證李SIR,把罪名都推到李SIR的身上。而這次綁架行動,則被他描述成為了李SIR借助我的能力,幫他鏟除異己。

我深信李SIR的為人,自從上次他幫助我從飛龍隊的強攻之下逃脫,這種相信更是堅定不移。

但是,有一點我還是相信的,就是飛龍隊很快會到達這個神秘的小島。

為了不連累華庭,我決定帶著方同文離開這裡。

我打暈了方同文,然後帶著他離開。華庭卻一直跟著。

“華庭,到這裡就行了,剩下的事情就由我一個人去做吧。”我說。

“你覺得會連累我嗎?”華庭問。

我點了點頭。

“如果你怕連累我的話,一開始就不要讓我加入這個行動。既然大家都已經坐在一條船上了,那麼就繼續走下去吧。”華庭說。

我最終還是同意讓華庭幫忙下去,畢竟如果冇有她幫忙,我想我應付不了。

我們共同乘坐一輛車子離開,開展了驚心動魄的逃亡之旅。

“你身上有定位器,我們不管跑到哪裡都會被知道的。”華庭說。

“你聽說過液體定位器嗎?”我問。

華庭搖了搖頭。

“這個東西是一個很聰明的女孩發明的,但卻被暗黑組織所利用,喝下一杯飲料,定位器就會在你的體內形成。”我說。

“暗黑組織?你認識暗黑組織的人?”華庭問。

“我就是暗黑組織的成員。當然不是自願的。隻是臥底在裡麵,收集證據而已。”我說。

“看來你的上司把你當好幾個人使用啊。不過,說到你的上司,你真的是那麼無條件相信他嗎?”華庭問。

“如果我連自己的上司都不相信,那麼我就不能相信任何人了。”我說。

“希望如此吧。可你為什麼不殺了方同文呢?帶著他逃亡不是更費事罵?”華庭說。

“留著他的性命對我們更有利。而且你之前話很有道理,就這麼殺了他,他就會成為英雄,而他所犯下的罪行就被掩蓋。如果他能夠親口承認自己的罪行,那才是最理想的結果。”我說。

我選擇了一個廢棄的樹林裡的安全住下。

我坐在石階上,手裡拿著艾米交給我的那瓶可以終結體內液體竊聽器的藥水。

猶豫了一會,我便讓華庭看著方同文,然後順著屋子的後麵山路走下去。

我去那裡乾什麼?隻是做了一個不時之需的計劃,而我希望那個計劃是用不上的。

一個多小時之後,我才會到安全屋,順便買了水和食物。

方同文已經醒了,他正在勸說華庭放了他,但華庭卻無動於衷。

見到我回到了,華庭便說:“這個人的嘴巴關不上的,我受夠了,出去透透氣,你看著他吧。”

我拿了點食物給方同文,同事也鬆了他雙手上的繩子,並且摘下他的眼罩,反正他都猜到我是誰了,再蒙著他的眼冇必要了。

“好像快天亮了,這是什麼地方?”方同文問。

“這裡是一個被丟棄的安全屋。”我不怕對方同文說實話。

“你是打算幾個小時換一個藏身地點嗎?”方同文問。

“或許是,或許冇必要了,因為我可能隨時都會殺了你。你害怕了嗎?”我說。

“其實你一直在猶豫,我想到最後,你知道真相之後就不會殺我。所以我一點都不擔心。”方同文說。

我立即拔出手槍,對準了方同文的腦袋,說:“我現在就可以殺了你。”

方同文並冇有驚慌的神色,而是咬了一口麵包,和了一口水。

我確實不想殺他,至少現在不可以殺了他,所以便把手槍收起,說:“你壞事做太多了,是一個披著羊皮的狼,就這樣殺了你的話,反而便宜了你。”

“難道你就冇有做過壞事嗎?身為臥底,每天都要做著壞事。”方同文說。

“這些和你所乾的見不得人的壞事不能混為一談。我不管做什麼都是為了任務,為了正義和法律。但你卻坐在高高的位置上,濫用職權,中飽私囊,當然了,我冇有證據的話,是不會這麼乾的。”我說。

“證據?你所謂的證據就是李靖養女所收集的那些嗎?說我是麗都城幕後的大老板?在海外有許多不為人知的秘密賬戶?”方同文說。

“難道不是嗎?這隻是你的某些罪證,你做得更卑鄙的是出賣了臥底名單,讓冒著生命危險在麵收集情報的弟兄的秘密身份曝光,隨時都有被黑道的人乾掉的可能。我們這些臥底為了情報,為了打擊犯罪,每天都用性命去演戲,而所有的功勞都被你們這些坐在舒適辦公室裡的人領了。就算我們犧牲了,也最多得到一枚毫無價值的勳章。”我激動地說。

“這個罪名也是李SIR說的吧?”方同文說。

“是又怎麼樣?你位高權重,我們力量單薄,無法用足夠的證據讓你受到法律的懲罰,殺了你或許是唯一的辦法,這樣至少讓整個警隊的損失減到最少。”我說。(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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