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重生美國
“該死的老天啊,我那麼喜歡唱歌,為什麼要給我一個這樣的嗓子!!!”這是陳誌明最後的意識,他的眼睛慢慢的閉上,四肢無力的平躺在地麵上。
陳誌明割腕自殺了,他是一個為了夢想拚搏的人,為了夢想他可以不要生命。
陳誌明從小就喜歡唱歌,無論是兒童音樂,還是流行歌曲,甚至男高音歌曲。可是上天似乎是站在他的敵人那邊,一場高燒帶走了陳誌明一切,嗓子嘶啞了整整七年,他一直以為可以憑借著歌唱技巧能夠擺平嘶啞嗓音所帶來的問題。
可是,七年努力隻是讓他徘徊在了三線歌手的邊緣,嗓子嘶啞給了陳誌明巨大的打擊。
就在昨天,陳誌明從醫院回來,手上拿著一張診斷報告。
《喉癌》就算治好了,聲帶也會遭到毀滅性的破壞,稍微重點的哼唱都不行了。
於是陳誌明選擇了自殺,堅持了七年卻換來的是更加殘酷的現實,他再也承受不了這打擊了。
迷迷糊糊之中,陳誌明感覺到自己似乎躺在了軟軟的床上,身體的沉重讓他感到非常的不舒服。陳誌明有些掙紮,可是四肢依然無力動彈。
“難道我被送進了醫院?”陳誌明苦笑,“為什麼要救我,我想死。”
腦中漸漸的清醒,驀地,一股強大的精神力衝進了陳誌明的腦子裡。
“這,這是記憶,這是誰的記憶。”陳誌明驚訝的說不出任何話,他感覺自己神經似乎有些大條了,“難道冇死卻成了神經病。”
“不!我不要這樣!”
猛地,四肢的力量回來了,陳誌明雙手撐在床上,坐了起來,汗水從額頭上滴落,陳誌明喘著重重的粗氣。
感覺到喉嚨有些乾渴,陳誌明走下了床,一個完全陌生的環境,這是哪啊。
陳誌明還是迅速的找到了洗手間所在,打開水龍頭,捧起一口水就往嘴巴裡灌,立即感到一股涼爽撲麵而來。
舒服的陳誌明‘恩’了一聲,站直了身體,一麵鏡子出現在陳誌明的麵前,鏡子裡一個膚色白皙,五官清秀中帶著一抹俊俏的臉蛋,帥氣中有著一抹溫柔,雙目清澈明亮,透著些許孩子氣。這是一個大約15,16歲的男生。
“好漂亮的男人啊。”陳誌明看到了驚歎道。
“不對,這人是誰!!”聲音之大,嚇了陳誌明一跳,“這是我的嗓子?那..那,這上麵的人是誰!”
這時,陳誌明感到腦中愈加迷亂錯愕,神智似乎在反反複複的徘徊在腦中,卻一直冇有安定下來。
閉上雙眼,摸黑的靠著衛生間的房門,深深的睡了過去。
陳誌明做了一個好長的夢,夢中的主角也是名叫陳誌明的男生,夢中的他有著令陳誌明嫉妒發狂的歌喉,因為夢中他的聲音是那麼的嘹亮,清晰,漸漸的陳誌明發現這不是夢,這是一個人的記憶,而陳誌明也從這喂‘陳誌明’中的記憶,了解到這是90年代的美國,原先的他已經死了,現在卻複生在一名美籍華人身上。
些許可笑,些許神話,但這真的發生了,一個漂亮的外表,一個擁有完美嗓音的歌喉。
這不是一直是我所想要的嗎?
嘴上掛著一絲笑容,這一下睡的更深了。
“明明,明明,你醒醒,怎麼睡到這了。”耳邊傳來一陣熟悉又陌生的聲音。
“媽咪,你怎麼在這啊我這是在哪啊,頭好痛。”陳誌明睜開朦朧的睡眼,打量著麵前的婦女,心中暗笑:“這就是我現在的媽媽啊”。
“明明。你怎麼了,彆嚇媽咪啊。”陳母急忙的扶起倒在地上的陳誌明。
“現在怎麼樣了?”良久,陳母把陳誌明攙扶到床上,有些擔心的問道。
“嗬嗬,冇事了,媽咪,剛才睡迷糊了嘛”陳誌明笑了笑,還活動了兩下手腳,證明他冇事。
“嚇壞媽咪了,以後不許睡到地板上了,萬一感冒發燒怎麼辦!”陳母說道。
聽到發燒,陳誌明嚇了一跳,臉上露出一片恐懼之色,“這,這不是冇事嗎”
“媽咪,我唱首歌給你聽吧。”陳誌明說道。
陳母聽了笑嗬嗬摸了摸陳誌明的頭,“我家明明也會唱歌啊,來,讓媽咪聽聽。”
“嗯,你聽好哦,天黑了孤獨又慢慢割著有人的心又開始疼了愛很遠了很久冇再見了就這樣竟然也能活著你聽寂寞在唱歌輕輕的狠狠的歌聲是這麼殘忍讓人忍不住淚流成河誰說的人非要快樂不可好像快樂由得人選擇找不到的那個人來不來我會是誰的誰是我的你聽寂寞在唱歌輕輕的狠狠的歌聲是這麼殘忍讓人忍不住淚流成河你聽寂寞在唱歌溫柔的瘋狂的悲傷越來越深刻怎樣才能夠讓它停呢”
唱著唱著,陳誌明眼睛潮潮的,臉上掛滿了淚痕。
“這歌聲,真是美妙,一直以來的夢想實現了。”
回憶著過去的辛酸,陳誌明嘴唇哆嗦,一個音一個音顫抖的從嘴中跳出,“你聽寂寞在唱歌輕輕的狠狠的歌聲是這麼殘忍讓人忍不住淚流成河你聽寂寞在唱歌溫柔的瘋狂的悲傷越來越深刻怎樣才能夠讓它停呢你聽寂寞在唱歌輕輕的狠狠的歌聲是這麼殘忍讓人忍不住淚流成河你聽寂寞在唱歌溫柔的瘋狂的悲傷越來越深刻誰能幫個忙讓它停呢嗬~天黑了像不會再天亮了明不明天也無所謂了就靜靜的看青春難依難舍淚還是熱的淚痕冷了”
陳母的眼睛也漸漸的起了水霧,複雜的看著正在沉默的陳誌明,倆人就這麼坐著,打起了誰仗。
良久,陳母雙手用力的猛拍,鼓勵的說道:“好,我家明明唱的真好,比那些老外唱的好多了!!”
陳誌明聽後,便開始興奮起來,大聲說道:“將來,我將用我的歌聲征服整個世界!”
傍晚的舊金山,在夕陽餘暉照耀下,閃爍著金色的光輝。舊金山邊緣地帶,一座豪華公寓的第七樓,亮起了燈光,公寓內,冇有太過奢華的裝飾,與大多數樓層鄰居格調不同的是這裡有著濃濃的華人色彩。
廚房中,陳母正在忙碌著,她的心情似乎非常的好,從餐桌上那些正冒著香氣的佳肴上就能看出,六菜一湯一羹。
餐桌一角,陳誌明坐在椅子上,好奇的看著身旁正在拿著筆記本工作的父親,這是一個麵容英俊的男人,正在工作的他臉上有了些威嚴之色,每當父親和家人說話時,那絲威嚴迅速被仁慈所替代。
陳誌明的父親是一名工程師,這年頭在美國定居的一般都是工程師,是個香港人。陳誌明的母親是一名中國與加拿大的混血兒,倆人在讀美國大學時認識,接著閃電般的結婚。而就是陳父與陳母的英俊與美貌的結合,才有了陳誌明這副俊秀的外表。
“看我乾什麼,功課做好了嗎?”就在陳誌明細細打量著時,陳父說道。
“在學校就做好了,爸爸你也不看看你兒子是誰。”陳誌明說道。父母都是優秀的人,陳誌明當然也不笨,在學校都是拿到了獎學金的人。
“小滑頭”陳父笑罵了一聲,臉上帶著些許仁慈,這讓兩世為人的陳誌明有些感動,這個家庭真的不錯,非常不錯!。
“吃飯了,英華,還不把你麵前的電腦拿掉,還有誌明去洗洗手。”陳母這時走了過來,將身上的圍裙解掉,一邊吩咐道。
“知道了。”陳父和陳誌明一口答道。
飯桌上的氛圍融洽祥和,但在陳誌明眼中,父親是一個十足的妻管嚴,這也充分地說明了父親是一個很愛母親的人。
飯後無話,陳誌明回到自己的房間躺在床上,反複的思索著,毫無疑問的是陳誌明要做一個明星,而且還要做一名巨星,通曉後世無數首經典歌曲,陳誌明相信自己一定能夠成功,如果不能成功,陳誌明都覺得自己不需要活了,直接找塊豆腐撞死算了。
可是,陳誌明現在生活的是1990年,這個流行歌曲的黃金時代。
但這裡是美國,一個主權白人的社會,其中黑種人也是通過了百年時間才慢慢讓美國民眾接受,到了2009年更是出現了位黑人總統。
而陳誌明是黃種人,一名黃種人混美國的娛樂圈無疑是艱難的,路途是陡峭的。
陳誌明屬於和“李x龍”一樣的人,隻要有舞台,就能震驚世界。
但是,陳誌明卻冇有“李x龍”的後台和金錢,更彆提舞台什麼了。
“有什麼辦法能讓自己一鳴驚人呢?”陳誌明有些迷茫,喃喃道:“寄信,寄磁帶?”隨即陳誌明立刻搖頭否決了,不說能不能發現,就算發現了版權也是個問題,到時候被人盜去,那不虧大了。
思考良久,看著窗外的明月,陳誌明決定睡覺,明天的事明天再說。
